新京报讯 上周,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茶蔚村一村民,因拒绝签字脱贫被村委会通报。据通报内容显示,该村民年人均纯收入为 5811.76 元,经村委会会议研判,该村民达到脱贫标准。但当干部通知其前往村委会签字认可时,该村民却自称 " 什么都没有得到 ",并拒绝脱贫。11 月 20 日,新京报记者从镇雄县了解到,2019 年云南省贫困户退出人均纯收入标准确定为 3750 元,至于该拒绝脱贫村民的具体情况,镇雄县相关部门还在了解情况中。
通报内容显示,该村民为一名 40 岁的 1 人户男性村民,为当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据驻村扶贫工作队、镇村工作组给该名村民计算出的年人均纯收入为 5811.76 元(包括务工收入 3000 元、低保金 2568 元、农资补助款 243.76 元)、有安全住房、无适龄学生、代缴医疗养老保险、饮水有保障,对照户脱贫 5 条标准,该村民情况完全达标。但当通知村民本人来村委会签字认可时,该名村民则称自己 " 什么也没有得到、都是拿给那些关系好的人享受了 "。
村委会认为,事实上该村民享受 2018 年农危改拆除重建指标,补助 3 万元(因不配合拆除旧房,还有 2 万元未划拨);2018 年政府代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280 元;2019 年政府代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280 元;享受 A 类低保一个,每月 304 元。
通报指出,针对该村民不配合村委工作、不知足、" 等、靠、要 " 思想严重、没有 " 自强、诚信、感恩 " 意识的情况,根据村规民约,村委会决定对该案例在全村范围内通报,希望本人能立即纠正这种错误的行为,积极配合村委工作脱贫致富奔小康," 如果仍然一意孤行,村委会会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采取‘歇帮’措施,进一步严惩这种不良风气。也希望其他农户以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为荣、以争当低保户、贫困户为耻,积极支持配合好村委的工作,确保我村今年顺利脱贫出列 "。
贫困户脱贫,有具体的认定程序和流程,需要入户核验、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公示等。此前,贫困户因种种原因拒绝脱贫签字的情况,在各地工作中确实时有发生,但被通报批评的案例则比较罕见。近两日,新京报记者根据茶蔚村公众号公布的挂村领导、驻村扶贫工作队、镇工作组、村主任的电话,试图联系村内工作人员,电话无一接通,随后又试图通过电话号码添加微信联系,均未获通过,但在微信验证申请中,有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具体情况可询问当地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
11 月 20 日,记者从镇雄县宣传部门获悉,贫困户达到脱贫条件后应主动申请脱贫,云南省目前的脱贫标准为人均年收入超过 3750 元,而对于茶蔚村村民拒绝脱贫签字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还在了解情况中。
作为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全国贫困人口最多的地级市,云南省昭通市这几年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比较受关注,多个经济发达城市和央企在对昭通对口帮扶。2015 年,昭通就有 508 个贫困村出列,今年还将实现 7 个县区脱贫摘帽、624 个贫困村出列。10 月 20 日,还有相关县区组织了脱贫摘帽冲刺誓师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