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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成本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罗田县凤山城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的成本监审结论向社会公开。社会各界可在该项目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公开期间(2021.11.1-2022.10.30)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通讯地址:罗田县凤山镇栗乡大道2号发展和改革局
邮箱:281883884@qq.com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方若姝 0713-5053150
附件:
罗田县凤山城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的成本监审结论
一、成本监审项目
本次成本监审项目为罗田县凤山城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的定价成本。
二、成本监审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329号);
4、《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 ;
5、《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鄂发改规[2021]3号) ;
6、《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鄂发改规[2019]3号;
7、《关于修订〈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的通知》(鄂价成[2014]103号);
8、被监审单位提供的成本资料及我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实地调查、搜集的有关资料。
9、湖北省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提供的《成本监审报告》
(二)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相关性原则;
3、合理性原则。
三、成本监审程序
(一)资料初审。对被监审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申报资料不齐全、不完整的,告知对方补充。
(二)书面通知。向罗田县润铭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发送了调定价成本监审通知。
(三)资料审核。按照工作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罗田县润铭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报送的成本资料进行审核。
(四)实地审核。到智慧停车位(场)实地勘察停车实况,以及逐一核对资料原件等。
(五)集体审议。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审核汇总,形成初步审核意见,提交局价格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进行集体审议。
(六)意见告知。按规定,将集体审议确定的初步结论向罗田县润铭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情况反馈。
(七)出具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核定罗田县凤山城区智慧停车价格定价成本,并出具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八)公开成本监审结论。出具成本监审结论并在罗田县官网上公开罗田县凤山城区智慧停车成本监审结论。
四、凤山城区智慧停车的基本情况
罗田县凤山城区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由罗田县润铭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规模为改造、运营路内及路外公共停车泊位,共计3000个。项目范围包括我县县城规划区,重点在建成区。项目内容包括对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及路外公共停车泊位进行划线编号、安装建设智能化停车设备、提档升级道路标识标牌及引导系统、搭建罗田县智慧停车系统平台,以智慧停车系统为基础,构建智慧城市服务体系;对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和路外公共停车泊位进行一体化管理、运营;协商将城区社会停车泊位纳入智慧停车系统平台一并管理、运营。
五、成本监审结论
罗田县凤山镇智慧停车特许经营项目不含税总成本为10,993,432.64元,年应缴税金791,527.15元,年含税总营运成本为11,784,959.79元,按照规划3000个车位,一年365天每天每车位停车收费12小时计算,单位车次停车含税成本=含税总营运成本11,784,959.79元÷年总停车13140000小时=0.8969元/小时。
[来源]:http://www.luotian.gov.cn/art/2021/11/8/art_17089_1515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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