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6 日,
浙江宁波一位网友在网上
晒出大把现金和聊天记录,
大意是自己酒驾然后花钱找人摆平。
11 月 19 日下午,警方处理通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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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网友的微博(现已清空)显示:自己酒驾后托人找了关系,从而得以 " 不被拘留 15 天,扣 12 分 ",并且还配有一张拿着大把现金的照片。



当天,@海曙交警发布了回应。

2019 年 10 月 10 日,事件中的网友潘某豪(男,23 岁)饮酒后驾驶轿车,与同向行驶的两辆轿车发生刮擦后逃逸。
海曙交警大队于次日锁定肇事逃逸嫌疑车辆。11 月 12 日下午,经三方自行协商,就事故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当值民警舒某某未对案件作进一步处理。
为逃避处罚,潘某豪通过朋友杨某某联系在海曙交警大队当辅警的朋友沈某某,沈某某则通过辅警余某某帮忙。期间,杨某某向潘某豪索要了 2 万元人民币。杨某某将其中的 1 万元存入本人账户,其余钱款打算用于请客答谢沈某某。
11 月 16 日,潘某豪为博人眼球,将相关情况发在微博上。
17 日上午,杨某某将 2 万元退还给了潘某豪。目前潘某豪被处行政拘留 15 日,驾驶证记 12 分。
而宁波市公安局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中队负责人王某,以及当事民警舒某某、辅警沈某某、辅警余某某做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

没见过这么卖力举报自己的!


(编辑 邵倩倩)